近日,媒体接到太康县板桥镇董张村群众反映称,自家土地土地证被套登记到自幼随母落户到别村其弟名下,致使一块土地两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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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媒体了解到,太康县板桥镇董张村村民张大芬,称自家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套登记到自幼随母落户到别村其弟张某名下,后经法院判决撤銷其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太康县农业局一直以“法院判决书中没显示农业局发给外村张某的土地使用证做废”为由,不与撤销被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自己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外村张某名下也有一个自家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结果才出现了一块土地有两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

媒体赶到太康县板桥镇董张村实地调查,通过走访村民及村干部了解到,后经董张村干部和村民的证明下,法院依法审理判土地使用权归董张村民张大芬所有,证实张大芬所说属实,法院判决书已下近半年,却执行不动,原因就是该县农业局一姓赵的股长说,法院判决书中没显示农业局发给外村张某丁的土地使用证做废,不与办理。

几个月间,身有残疾的张大芬几次往返县农业局找负责人赵股长,来回几十公里的路程,都被县农业局找各种理由不予办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组织的农村土地,一块土地两个土地使用证,这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且又有法院下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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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媒体来到太康县农村农业局了解具体情况,太康县农业局吴副局长也直言知道此事,但这事是由该局的赵股长具体负责的。在面对媒体和张大芬按要求提供的证据面前,赵股长推脱要调查最终也没说出处理时间,赵股长还是以法院判决书中没说撤回对方土地使用证为由,仍拒绝办理,随后找理由离开。最后再次拨通赵股长的电话,赵回复说:她下基层工作了,没时间。然后就挂了电话。再打,不接了!

针对此事的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