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统一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等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制度, 筹资和待遇标准等有关政策也随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一
统一了全市筹资标准和办法
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每年30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提高了20元。市区不变。
二
统一全市住院待遇
1
统一住院报销比例
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已经分别统一为90%、80%的基础上,新政策将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统调整为70%。
2
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分级诊疗工作
适当拉开一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从1100元提高至15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保持400元、700元不变。
3
统一全市异地就医政策
参保人员转市外住院起付线标准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报销比例为60%。
注:各县(市)参保人员到市区就医不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可在大市内自由就医。
来源:徐州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