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最高法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介绍,内地与香港相互委托送达案件数从1999年的359件到2020年的2382件,20年间增幅超过5倍,累计已达2.9万余件。

内地与香港共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介绍,香港回归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8项司法协助安排中,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尚需经香港本地立法等有关程序后再由双方共同公布生效日期外,《送达安排》《取证安排》《协议管辖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仲裁裁决相互执行安排》《仲裁保全安排》《补充安排》等6项安排均已生效施行,执行情况良好。

据介绍,内地与香港相互委托送达案件数从1999年的359件到2020年的2382件,20年间增幅超过5倍,累计已达2.9万余件。

《报告》提到,两地法院均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提供协助,但由于两地法律制度差异等原因,协助送达成功率仍有待提升。基于此,现已开始就两地《送达安排》的修改完善进行磋商。

内地与香港跨境婚姻纠纷大幅增长

201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签署《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目前,香港特区已就该安排有关本地立法提交立法会审议。根据双方约定,将在香港完成本地立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之后实施。

当前,内地与香港婚姻家庭判决互认进展如何?司艳丽介绍,随着两地经济联系更加密切,家庭在两地均有资产的情况不断增多,跨境婚姻家庭纠纷大量增长。据统计,在过去三年,当事人向香港家事法庭提出的近7万宗离婚案件中,涉及内地婚姻的案件约占18%。两地民众对两地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切实减少重复诉讼之累,需求迫切,期待强烈。为此,《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将香港各界十分关心的未成年子女返还等案件类型悉数纳入,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价值理念。

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司艳丽介绍,两地法院作出的婚姻家庭案件判决,或涉及夫妻财产分割,或关系子女抚养,如不能尽快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将导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生效后,绝大部分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将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为相关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提供更确定的法律保障。

探索签署内地与香港跨境破产协助文件

司艳丽介绍,最高法将不断提升内地与香港两地司法协助水平,继续探索在跨境破产协助等领域签署有关文件,开内地与其他法域之间跨境破产协助机制的先河,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同时,司艳丽还提到,最高法将全面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制度优势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以区际司法协助为切入点,继续研究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的新路径新举措,探索在法律适用、仲裁地选择、域外法律查明等领域实现新突破。

在推进信息化与区际司法协助的深度融合方面,司艳丽称,最高法将进一步推动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信息平台实现两地司法协助工作全流程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在线追踪,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两地司法协助的质量和效率。 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