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月2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阳天)1月21日上午,雨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以刘某为首的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0年以来,该集团以放高利贷、暴力逼债、收取“保护费”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湘乡市民间借贷行业形成称霸一方的强势地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0年5月23日23时许,该集团组织人员持刀棍砸了受害人孙某建、周某经营的夜宵摊,并对两人实施殴打,经鉴定,孙某建受轻伤。2011年4月25日,因受害人朱某庆未按期还款,该集团将朱某庆从宁乡县一酒店强行带至湘乡某宾馆进行控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50余小时,直到他人代朱某庆清偿全部债务后,朱某庆才被允许离开。2014年9月7日,受害人肖某艳为摆脱该集团逼债,说出刘某平欠自己10万元一事,该集团以此为由,威逼刘某平写下30万元的欠条,并迫使其拿出1万元作为“收费辛苦费”。同年10月23日,刘某平被迫支付12万元还债。2015年2月至6月期间,该集团为向受害人曾某催收债务,多次到曾某家中,以威胁、恐吓、滋扰方式施压。

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