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晚8时50分左右,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青山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城南镇裕安小学西门附近发生摩托车与轿车剐蹭事故,轿车驾驶员举报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

接警后,青山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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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达现场后,由于双方存在争议,摩托车驾驶员向民警举报称轿车驾驶员也涉嫌饮酒驾驶,民警随即对双方驾驶员均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轿车驾驶员检测结果为0mg/100ml,摩托车驾驶员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随即将车辆扣留,并将摩托车驾驶员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

后经民警核实,摩托车驾驶员驾驶证资格为C1E,具有驾驶摩托车的资格,该摩托车上悬挂的机动车号牌为其父亲的摩托车号牌,该摩托车属于无号牌车辆。

经摩托车驾驶人供述,当晚自己在苏戚路工地下班后独自一人吃饭喝了半斤多白酒,酒后侥幸骑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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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