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基本上就是很多家庭中最值钱的固定资产,现在由于房价一直都处在不断上涨的市场行情中,房产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资产。由于房子的价格比较高,变现能力并不是很高,而且由于房子一直都处在不断上涨的行情中,很多人就算是面临财产继承需要分割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将房子卖掉直接分钱。在过去很多人的老思想观念里,房子就是给自己的儿子继承的,不需要什么立下遗嘱,未来自己孩子直接拿着房产证去过户就可以了。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这样的,没有留下遗嘱未来在房产继承上只会给孩子增添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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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事小张最近因为房产继承的事情就十分苦恼。小张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但是父亲不幸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后死亡。小张的父亲一直都想把房子留给小张,但是由于没有留下遗嘱,小张拿着父亲的房产证去办理过户的时候就遇到很多麻烦。小张的母亲还在世,但是已经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很多事情都已经不记得了,小张还有一个亲姐姐,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小张的母亲和姐姐都可以继承房产,小张的母亲可以继承50%,小张和小张的姐姐各占25%。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张想过户房产就需要征得母亲和姐姐的同意,但是由于母亲已经患病,房子过户成为一件难事。

在过去有很多人由于没有立遗嘱或者没有正确的立遗嘱,在房产继承上出现了很多问题,给自己的孩子或者是继承人增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有房产的人都要留意,在新规之下,房产继承应该如何继承,如何立好遗嘱?在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就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都需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口头遗嘱只有在情景危急的时候立,一旦紧急情况解除,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是无效的,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定下。《民法典》中也规定了遗嘱见证人的限制,其中以下人员是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未来应该如何立遗嘱,怎么立遗嘱应该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知。比如老王有两个儿子,老王的名下有一套房产加上一些存款,老王在年纪大了以后,由于生病住院,在住院的时期老王的大儿子基本上都没有来看过老王。老王住院期间基本上都是小儿子和小儿媳经常来照看老王,并且在老王出院后,将老王两口子接到自己的家住,方便照顾,老王十分感动,后来老王的大儿子还经常找老王闹事,说老王偏心把钱都给小儿子了,房产一定要落户到自己名下。老王十分生气,就写下遗嘱未来房产和财产都留给自己的小儿子,由自己的老伴、小儿媳作为见证人。最后老王去世之后,小儿子在去办理住宅过户的时候根本办理不了,老王虽然立下了口头遗嘱,但是遗产的见证人都是跟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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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遗嘱的如何订立之后,未来订立遗嘱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马虎。那么如果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执行遗产的分配呢?在过去一般来说如果是有多份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那么就由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是现在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是具有相同效力的,这样的规定更加人性化,立遗嘱更加自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中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

比如说老胡的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老胡在年轻的时候觉得女儿未来都是别人家的,未来自己的房产和财产都要留给儿子,未来也指望自己的儿子养老,老胡就去公证处公证了一份遗嘱未来自己的房产和财产都留给自己的儿子。但是等到老胡年纪大了以后,老胡发现自己的儿子一点都不孝顺,还时常找自己要钱,但是两个女儿就有很大的不同,经常带着外孙来看自己,并且后来老王老了以后,就将老王接到自己的家中住,老胡就在两个女儿家来回居住。但是过年的时候,老胡的儿子和儿媳都骂老胡把钱给自己的女儿用,自己身为儿子什么都没有得到,老胡听到之后十分难受,并写下自书遗嘱希望未来自己的房产和财产都留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并且老胡也找来了邻居,录下了录像遗嘱。

在这样的情况下,未来老胡的遗嘱应该如何处理?在现在的《民法典》之下,老胡的遗产将会给两个女儿,儿子就算是去法院打官司也是没有用的。现在《民法典》已经开始实施,对于手中有房产的人来说如何让自己的房产和财产能够得到符合自己心意的分配,就需要了解《民法典》关于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地订立遗嘱,未来也能够给自己的后辈们规避不少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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