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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在唐过年外地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广大在唐外地务工人员过上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春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我市在疫情防控中特殊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维护农民工群体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动员农民工尽量留在就业地过年,避免因返乡流动造成感染。摸清人员底数。对当前仍在辖区内务工的外地农民工,建立实名制台账,按照“不落一企、不漏一人”的原则开展拉网式核查,精准掌握每个人的流动和返乡情况,并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全面了解在唐过年农民工的衣食、生活保障情况。要按照“三减少、三加强”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及时跟进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突出企业保障。坚持企业服务保障不缺位,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调休,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凡春节期间安排正常生产活动的,所在务工企业要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并在做好防寒保暖以及吃、住等全方位生活服务。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可计入企业成本),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让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春节。强化政府关爱。做好就业监测、预警、研判和稳岗工作,精准掌握节日期间外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级工会组织将面向在唐过年的外地农民工朋友开展送水饺活动(年三十晚、初一中午、初五中午各一次)。各级各单位“新市民俱乐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严格落实疫防措施的基础上,提供丰富的节日活动。党委政府为每位在留唐过年的外地农民工发放“暖心红包”500元;安排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入户,动员辖区内房东为留唐过年的农民工减免半个月到一个月的租金。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为落实责任主体,按照“五个一”机制要求,健全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到位,确保属地企业(单位)服务保障到位,确保党委政府在唐过年“暖心红包”精准核实发放到位。“暖心红包”发放时间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春节后发放到位。

唐山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部门预测,自1月22日零时起,我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升高,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1〕4号),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21年1月22日9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和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执行,如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相关条款。

5. 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三)面源控制措施。

1.完成“双代”的区域严禁销售、使用各类民用燃煤。

2.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3.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4.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本通知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绩效评价为A 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企业不限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严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罚款、公开曝光、暂扣排污证、减分降级”六项综合惩罚性措施落实到位。

4.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8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邮箱:zwryd2019@163.com)。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为区人民医院招募志愿者的公告

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加强全区流调队伍建设,按区防控领导小组要求,拟为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募20名医学相关专业志愿者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一、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招募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

4、近三周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无接触高风险地区人员经历;

5、个人条件

( 1)25周岁以下;

(2)护理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临床医学、检验、公共卫生及医学影像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募志愿者人数

招募人员数量20人。

三、志愿者服务待遇

岗位底薪:2000元;

绩效奖:根据所从事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给予一定绩效奖。

四、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3日-2021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截止时间1月24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丰润区卫健局人事科(丰润区光华道191号),3125307。

3、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一周之内核酸检测报告等。

4、面试:取前20名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按20名以后人员顺序递补体检。

5、体检: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于2021年1月25日在丰润区人民医院体检。

6、培训:体检合格后对志愿者集中进行流调培训,培训后上岗。

众人拾柴火焰高,让我们用行动去践行爱的奉献,用善举去诠释人间温暖。爱心奉献,从我做起!从志愿服务做起!

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1日

开平

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工作实际,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严禁教师补课行为通告如下:

1.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疫情解除之前,全区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教学、培训和营业服务,严禁在机构内开展培训活动和相关服务,严禁到学生家中或其他场所开展培训活动。

2.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在职教师、退休教师严禁从事各种形式(无论收费与否)的面授补课办班等行为。

3.寒假期间,区教育局将加大对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治理,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将进一步联合卫健、市场、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隐蔽场所 “黑校黑班”的摸排治理。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和相关单位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4.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共同监督,我局将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153388212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举报电话:03153388217

特此通告

2021年1月22日

丰南

公 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杜绝人员聚集,切实维护全区教师、学生生命安全,我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自1月16日起,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参加任何形式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教育局将顶格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196008;8196014

丰南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1日

路北

路北区教育局

关于严格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

公告

当前,我省石家庄、邢台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的压力依然很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线,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现公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各中小学(含民办)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集体授课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的课业负担。

二、严格禁止在职教师(含民办)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补课辅导和有偿家教活动。

三、严格禁止各类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四、教育局将对上述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培训机构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五、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路北区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举报线索一查到底。

举 报 电 话

(1)培训机构违规线下培训举报电话:0315 2056779

(2)在职教师(含民办)有偿家教举报电话:0315 2050733

路北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路南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彻底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二、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和有偿家教,在职教师线上补课与线下同等对待。

三、自2021年1月16日起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

四、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利用自家住房、店铺、酒店、宾馆和其他经营场所接收学生进行线下培训和辅导。

五、对不顾疫情防控大局仍进行违规补课的在职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布举报电话如下: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323092,2826925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举报电话:2323126,2826925

区教育局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

路南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1日

迁西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理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的

通 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彻底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严防各类违规补课行为破坏疫情防控稳定秩序现象的发生,现通告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二、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和有偿家教。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利用自家住房、店铺、酒店、宾馆和其他经营场所对学生进行线下培训和辅导。

四、对不顾疫情防控大局、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仍进行违规补课的在职教师和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一律顶格处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布举报电话如下: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5662500,5661580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培训举报电话:5662500,5661485

县教育局将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

迁西县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来源:网信唐山、丰润12345、开平区教育局、丰南教育信息、路北教育、唐山人社、迁西教育、路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