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依法查扣一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其中760辆机动车、588辆非机动车车主至今还未到交警大队处理相关违法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请上述车辆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来历等凭证,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交警大队各查扣单位接受处理。

逾期未前来处理,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处理上述车辆。

处理地址: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辖区中队及事故科

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00-17:00

特此公告!

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1日

无主机动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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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非机动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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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吴淑清 | 编辑:毛小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