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市房屋管理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土地、限购、信贷、新房摇号、税费等内容。

其中,《意见》明确,离婚3年内购房的按照离婚前家庭套数计算;不满5年的住房一律全额缴纳增值税。该新政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意见》提到,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意见》规定,新政于今日(1月22日)正式执行。

那么,对于目前正在交易过程中的住房来说,将如何界定?

针对这一问题,澎湃新闻拨打了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962269),获得的反馈是:目前交易中心口径是二手住房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而一手新房则以认筹时间为准。

这也就是说,二手房住宅交易在1月21日以前(含)办理了网签业务的,适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响。

而新房的认定界限则以认筹时间为准,在1月21日之前(含)参与认筹的适用老政策,在1月22日之后,若此前参与认筹的楼盘摇号无果,再参与其他楼盘摇号的按照新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人士提醒:参与认筹或新房买卖目前尚未签订合同,但通过摇号且已付定金的人员名单需以开发商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名单为准,在核查名单无误后按老政策核查限购资格。

此外,《意见》还调整了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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