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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府〔2021〕2号征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征收位于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马西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3.8987公顷(折合58.481亩),征地补偿总额为913.6709万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道路建设项目)

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被征收土地位于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马西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土地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2.7588公顷(折合41.382亩),未利用地1.1399公顷(折合17.099亩)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结合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划留建设用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收土地面积为3.8987公顷(折合58.481亩),征地补偿款总额为913.6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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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安置办法:按规定安排留用地0.3556公顷(折合5.334亩)作为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经济联合社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按规定安排留用地0.2293公顷(折合3.440亩)作为金平区岐山街道马西经济联合社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地点: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马西经济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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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