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腊八就是年
您是不是已经开始在置办年货了呢
阖家团圆之际总是热热闹闹的
年夜饭、贴春联、春晚
新衣服、压岁钱、烟花爆竹
有些习惯让我们的春节年过得更温馨
而有些习惯则存在着危险的潜伏
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一种
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
殊不知,烟花爆竹隐患猛于虎
在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
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今年
商丘继续实施全市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的
不但会被罚款
还有可能会在拘留所里过大年
相关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
请主动遵守禁放规定
烟花少一点,安全保障就多一分
让我们携手
从严守禁放新规和自觉清除隐患做起
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
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
来源:商丘公安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