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郭能平)为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井然,预防和降低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口县交警大队秩序股组织开展了查处酒驾醉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行动中,多名司机被抓现行。

案例一:1月11日,民警在县城新华小区路段检查中发现车牌号为晋J5***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查:驾驶人袁某某,准驾车型C1,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袁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1月15日,民警在县城迎宾街检查中发现车牌号为晋A4***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查:驾驶人宋某某,无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宋某某饮酒驾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1月19日,民警在康石线14公里处检查中发现车牌号为晋A9***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查:驾驶人李某某,准驾车型B2,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李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1月19日,民警在三双线2公里处检查中发现车牌号为晋KY***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查:驾驶人孙某某,准驾车型B2,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孙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编辑:梁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