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永定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沈某汀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并联合区纪委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场旁听。该案系永定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首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6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沈某汀担任高陂派出所副所长、凤城派出所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计30.7万元。

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沈某汀在担任高陂派出所副所长期间,长期与张某章涉黑组织成员纠集在一起,明知该涉黑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不履行职责对该组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还出资给张某章进行高利放贷,对该涉黑组织开设赌场进行保护,包庇、纵容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另被告人沈某汀还伙同张某章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股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该案受理后,永定法院当天即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人,并由永定法院院长郭盛元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指控被告人沈某汀的犯罪事实逐一进行了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及被告人的陈述,被告人沈某汀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庭审全程高效、严谨,历时2个小时,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案:刑庭 张丽华

编辑:蓝秀华

监制:王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