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接省民政厅紧急通知,从20日至春节期间,襄阳这些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聚集性活动!同时,事关外出就餐,襄阳发布最新提示!

加强疫情防控,襄阳这些地方开始封闭管理

20日起,襄阳全市这些机构暂停探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 资料图片

据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视频会议要求,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封闭(含托养机构)从20日起至春节期间实施封闭管理。

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

外来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养老机构、救助机构和儿童福利院机构,确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须报请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

暂停养老机构面对面探视活动,鼓励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探视,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

《通知》要求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暂停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暂停聚集性活动,可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提供预约限流服务,开展为刚需老年人送餐、居家照护上门服务。

社区老年助餐点不得提供堂食。具有全托功能的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和无证经营养老机构参照养老机构管理。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农村幸福院、农村互助照料中心等,要动员家属亲友把老年人接回家居住。

《通知》指出

要加强对老人、儿童的精神关爱,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封闭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可以分区分层组织在院老年人、儿童和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减压释负,增加节日气氛。

事关外出就餐,襄阳发布最新提示

非必要不聚会聚餐

襄阳市市场监管局

致全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的一封信

全市各餐饮单位及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们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健康的春节,全面落实各方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我市冬春疫情防控无疏漏,现对全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全市各级餐饮单位

1.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所有进入人员须佩戴口罩,实行“扫码+测温”进入。合理设置桌椅间距,控制单桌用餐人数和人员安全距离,主动提供并严格落实“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要及时劝阻,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或社区、卫健部门)。

2. 保障就餐环境干净卫生。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坚持戴口罩上岗,杜绝带病上岗。做好日常消杀,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换气,安装油烟净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提供未经消毒、消毒不合格或消毒标识不真实完整的餐饮具。

3.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购食材包括食品相关产品,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从正规渠道购进。拒绝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证不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不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不得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禽。不采购、使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广大市民朋友、消费者

1.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非法捕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食品。

2. 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聚会聚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避免参加,并落实报告制度和有关健康管理规定。遵守对来襄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特别是对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及时报告。

返襄

3. 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自觉落实好“一米线”“戴口罩”“隔位坐”等疫情防控措施。进入酒店须佩戴口罩,主动“扫码+测温”进入,用餐前后清洗双手并做好消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要遮掩,讲卫生讲礼仪。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反对餐饮浪费。

来源于:襄阳网、襄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