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22时许,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李瑞成等在迎宾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执勤交警发现一小车行迹可疑,遂拦停检查,发现车辆驾驶员冯某(男,52岁,阎良区武屯人)满嘴酒气,不能向交警提供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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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车辆驾驶员冯某达到酒后驾驶标准,并且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调查发现,冯某在某单位看门,事发当晚,冯某发现单位车辆钥匙在办公室统一存放,就随手拿了一把,驾驶单位车辆去一朋友家喝完酒后,在返回单位的路上,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目前,冯某因涉嫌酒后驾驶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阎良分局依法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6500元。

阎良警方提示:岁末年终,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严查严处酒驾违法,为广大群众平安过年,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华商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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