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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笔老吏

年轻知道萨特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瘦小、高度近视的老头。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内存在主义流行,萨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哲学家,严谨、不苟言笑,很正面的一种形象。虽然存在主义更多给人的是一种姿态,一种情绪化的思辩。

多少年过去了,现在知道,即便是其貌不扬的萨特骨子里也还是浸透了法国人的浪漫,年轻时和波伏娃所谓开放式关系,不过是后来三心二意的一个借口。

萨特的成就当然以哲学第一,但存在主义若没有文学予以形象的展示会干枯很多,所以小说和戏剧写作对萨特来讲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副业,而是其哲学的另一种表达。

存在主义哲学号称是人的哲学,所谓“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当“意识到”的时候一切才有意义。

《理智之年》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萨特创作的高峰期。

小说写的是两天内发生的故事。

小说的主要内容是,马跌去和相处七年的女友幽会,得知女友怀孕,随后两天奔走借钱打胎,但朋友、哥哥没有人借给他,最后不得已偷了歌厅女歌手的5000法郎。其间马跌频繁和女大学生伊维琦见面,伊维琦因为考试考砸了要离开喜欢的巴黎破罐子破摔,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被马跌带回家。故事接近结尾时意外反转,马跌的朋友达尼尔早已与马尔塞拉私通,肚子中的孩子实际是他俩的,达尼尔告诉马跌他们要结婚并生下这个孩子,此后马跌去给马尔塞拉送钱时被赶走,意味着两人正式断绝关系。回到家,发现本来说要走的伊维琦并没有走,实际上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马跌真正爱的是伊维琦。也正是两天的经历,让马跌意识到他进入理智之年。

仔细阅读《理智之年》,会有一个令人困惑的发现,这部小说无论在结构还是情节设计上都无不与流行小说的格式相吻合。

为了吸引读者,流行小说构架会运用写作技巧设置悬念,制造人物之间的冲突,同时还要有令人惊叹不已的反转情节。

为了让读者对小说的人物有认同感,在主要人物一出场,就要设置桥段,通过具体的小示例展现主要人物的同情心、爱心或某种美好的品质。

而为了让人物可信,要清晰的设定人物的支配性情感,以此作为人物行动和推动情节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同时,为了达到小说最深层的目的,作者还要让主要人物经历一段情感旅程,在结尾获得一种情感的升华。我们说小说最深层的目的,这是小说这种艺术形式独有的,在其他文本比如专题报告中没有的,就是读者能在阅读小说中感受到一种意义的存在。

显然,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小说流行化也是小说这种艺术形式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作为一部严肃的小说,《理智之年》在选题上并不是要讲一个“吸引人”的故事,而是借现实中包括我们自己都可能遇见或听说的生活中的事件来表达和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自由”有关的内容,但这没有妨碍萨特“借鉴”或引用流行小说的核心技术元素运用到小说中。

小说中马跌唯一一次和陌生人交流的描写就在开头。写一个流浪汉问马跌要酒钱,为阻挡警察将流浪汉带走马跌坚持说流浪汉没有乞讨两人不过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警察只能耸耸肩走开。实际上这个开头就是好莱坞模式中“先让英雄救猫咪”的桥段,主角一出场就让读者看到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马跌从而迅速产生认同感。

虽然全书充斥着大量的自言自语和心理描写,但整体结构故事性很强,全书线索就是马跌找每个熟悉的人借钱但就是没人借给他,或者即便答应借给他却要附加他不能接受的条件。

又比如悬念的设置。我们一开始就知道马跌没有钱,而马尔塞拉打胎需要四千法郎,马跌能不能借到这个钱?

人物之间的关系也使小说具备了内在的张力。马跌和达尼尔,马跌和劳拉,马跌和哥哥雅克,包括在小说中只露了一次面的人和马跌都有一种潜在或直接的情绪上或心理上的对抗,这种对抗促使读者要不停的读下去,一窥究竟。

主要人物的核心价值是驱动情节发展的内在逻辑,而马跌之所以坚持打胎,甚至到最后不惜偷钱,其内在的支配性情感或内在驱动力就是他对自身自由的病态的坚守。

小说临近结尾的反转让小说的故事性陡然加强。如果说第一遍还让人看的昏昏欲睡的话,因为这个反转回头再看第二遍,才发现实际上一开始处处埋了伏笔。

比如一开始虽然直言马跌一见马尔塞拉就感觉不对劲,整个幽会过程中,马尔塞拉对马跌的言语包括无意识的动作都透着躲闪和不自然。

比如:

马跌拿过照片,她从他手中夺过来,马跌坐到她身边,她颤抖了一下,躲开他点,她笑眯眯的看着照片。

“我那时多好玩呀。”她说。

肯定出了什么事,她的举动从来也没有这么激动,声调从来也没有这么强硬和男性气。

他想亲一下她的面颊,但她挣脱了,动作倒不生硬,脸上还挂着一副神经质的笑。

她喜欢让他抚摸后背,尤其从腰部一直到肩胛肩,可突然她躲开了,脸色变冷了。

但当马尔塞拉说出怀孕后,读者似乎一下子感到释然,不再深究——应该是怀孕后的一种反应。但读到后面突然反转,达尼尔对马跌坦白时,读者才意识到刚开始马尔塞拉对马跌的冷落实际还包含着另一层深意。

作为故事的主构架,故事之所以反转,萨特给达尼尔设定的是一个“假娘们”的性取向,同时给马尔塞拉的理由是马跌任何事都不考虑她的想法什么事都为她做主,这让她厌倦和暗生愤怒。应该说,两人相处七年彼此已经没有激情,互生厌倦也在情理之中,但马尔塞拉和达尼尔能走到一起还是不合常理,除非孩子是达尼尔和马尔塞拉的。

小说中有一个章节是写达尼尔要把自己养的三只猫扔到塞纳河淹死,但到河边后不忍心又带回来。这似乎是暗示达尼尔愿意抚养马跌和马尔塞拉的孩子?看不明白的地方也可能和翻译有关,萨特原文中精妙幽深的含义译者不一定能领会和传神地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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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另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萨特写马跌和伊维琦。

如果说马跌和马尔塞拉情绪上的对抗或不和谐已经是一条明线的话,包括热恋状态的马跌和伊维琦之间在萨特笔下竟然也暗含对抗或不和谐。

这让小说呈现马跌和伊维琦恋情时就有了一种特别的张力。小说一开始写完马跌和马尔塞拉幽会之后就二章节写波里和劳拉在舞厅的场景,目的就是用劳拉的眼睛说出马跌对伊维琦的迷恋。

但在具体写两个人时,比如马跌看或者对待伊维琦,或者伊维琦看或者对待马跌,很少使用那些和爱情有关的词汇,使用的大都是类似讨厌、粗暴的描写。比如第一次见面:

……马跌看了看手表:“十点四十,她迟到了。”他不喜欢她迟到,他总害怕她会自己走上绝路。她什么都忘,老是自我逃避;她随时都会把自己忘掉。她忘吃,忘睡。有一天,她会忘掉呼吸,这就完蛋了。……

用“他不喜欢她迟到”,写他急切的盼着和她见面的心情;用“他总害怕……”实际上是写他对她的惦记和关切。

……他瞅见她。她正和一个烫着发的高个小伙子从街上走过来。那小伙子戴着眼镜,她冲着他仰着面孔,报他一个兴奋的微笑:他们很热烈的谈着。当她看到马跌时,双眼马上黯淡下来,赶紧和她同伴说声再见,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穿过学校大街走来。……

……她一副正正经经的面孔。她把两只金黄色的辫子拢到面前鼻子旁,前额上的刘海一直齐着眼睛。冬天的时候,风吹散她的头发,露出她白白的大脸蛋儿和那矮矮的额头,她自称为“我的塔什姆卡额头。”只有那时,她宽大的脸才显露出来,苍白,稚气,性感,像一轮夹在两片云层间的月亮。可今天马跌只看到一个她戴在真实面目之前的假脸,纯净而狭窄,像一个三角形的假面具。坐在马跌旁边的人都转过去看她,显然他们都在想:这姑娘挺漂亮的。马跌脉脉含情的望着她,在所有的人中间,他是唯一一个知道伊维琦很丑的人。她坐在那儿,平静而郁闷,脸上没有涂脂抹粉,因为脂粉损害她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