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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中泰街道南峰村村务工作者姚林火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6月17日,姚林火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姚林火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0.4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11月3日,区人民检察院对姚林火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1月9日,姚林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崇贤街道二级调研员施南山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10月12日,施南山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施南山呼气检测值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2019年10月28日,施南山被区公安交警大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6月5日,施南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区残联信访维权部主任张涛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9月2日,张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张涛呼气检测值为52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0年9月2日,张涛被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10月15日,张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杭州余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炳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8月12日,王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王炳呼气检测值为43mg/100ml,属酒后驾驶。2020年8月26日,王炳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4年,王炳曾因酒后驾驶问题受到相应处理,2020年10月10日,王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