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

(2021年·第1期)

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惩戒的范围如下:

(一)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二)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失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现将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856-3913067/722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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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田茂婵

审  核:刘明飞

编  辑:张海峰

供  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