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号)的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于2020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5.12元/股。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万股变更为10,66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10,6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海周、谢燕玲、叶曙兵、李平、甄学军、王立新、游展龙、周海、左梅、邱泽恋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关于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截至2021年01月21日收盘后,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75.12元/股)的情形,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李海周、谢燕玲、叶曙兵、李平、甄学军、王立新、游展龙、周海、左梅、邱泽恋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锁定期延长情况如下:

注1:李海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9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4万股,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4,623万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