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和2020 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0] 8号)和《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0] 17号)(以下统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和《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于2021年1月21日公司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更新,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一、《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的更新

针对“问题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之 “1.2”之“(二)目前在华东地区拥有的服务器数量及其服务器使用率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将要投入的服务器数量,自建IDC模式相比全租赁模式成本费用节约情况,自建数据中心是否会改变发行人现有业务开展模式,并结合IDC行业产能现状量化分析扩充产能的必要性”中部分表述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0年三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修订稿)。

二、《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的更新

针对“问题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结合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实现收入比例较低、尚无在手订单以及现有服务器未充分使用等情况,充分论述投入大额资金自建数据中心扩充产能的必要性、合理性”及“问题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之“(三)以图表列示2018年以来我国云计算产品的降价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与主要云计算厂商产品价格对比情况,并分析是否存在竞争对手产品降价间接导致公司失去重要客户及市场份额的情形或风险 ” 中部分表述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