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委书记掌掴下属,陷入舆论漩涡,现在,我们看到,掌掴下属的书记被免职了,不少人感到欢欣鼓舞,认为书记伸手掌掴下属,受到了应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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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冷静想来,免职并不是处分。至少到现在为止,济源市委书记并没有因为掌掴下属而受到任何处分。
一个主政一方的市委书记,遭到免职,手中的权力没有了,这看起来是个很严厉的处分。其实不然。
所谓处分,党纪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五种;政纪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其中根本就没有“免职”之说。也就是说,“免职”既不属于党纪处分,也不属于政纪处分。“
免职”,根本就不是处分。按照党纪政纪规范,“免职”只是领导干部正常的职务变动或交流方式,如升职、退休、职务变化等。
“免职”虽然不是处分,但“免职”却是惯常的应对舆情手段。如果某位官员惹出了什么负面舆论,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对某位官员予以“免职”。甚至,还有人生造出了一个“免职处分”。

我们只要到网上搜索,“免职处分”可说是比比皆是。这个凭空生造的“免职处分”,其使用概率或许已经远远超过了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正常处分。套用鲁迅先生的话,世上本没有“免职处分”,使用“免职处分”的人多了,“免职处分”也便成了“处分”。
“免职”不属于“处分”,为何又要把“免职”当作“处分”来用?原因很简单,闹出了负面舆情,网上闹得民怨沸腾,不给相关官员一个“处分”似乎不足以平“民愤”;可是又实在是不愿意给官员一个实实在在的处分,受到处分,毕竟是官员仕途的一个污点。于是乎,给官员一个“免职处分”,就是最合适不过的事。
对外,似乎是对官员给予了“处分”,可以安抚“民心”,可以平息舆情;对内,因为“免职”不是实质性的处分,对官员的仕途前程并无影响,官员对此心知肚明,足以安抚官员。可见,给官员一个“免职处分”,可说是两全其美,也足见其用心良苦。
“免职处分”实质上就是一个糊弄百姓的花招。高高举起“问责”的“板子”,落下的只是“免职处分”这根“鸡毛”,如此“问责”,终究难逃“问而不责”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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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处分”如此“问责”,实质就是“假装问责”,如此“假问责”,看似两面讨好,实则败坏纲纪,损害政府的形象。“免职处分”式的“假问责”,吹到被“问责”官员身上是包庇纵容的“春风”,而普通百姓则难免会从心中生出阵阵寒意。
具体到掌掴下属的济源市委书记,现在我们看到的“免职”,并不是调查处理的结果。对于济源市委书记掌掴下属,其中的是非对错,以及责任过错的认定,到底如何,我们可以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