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或者另一方阻碍另一方合法、合理处分共同财产的情形,导致家庭矛盾不可调和。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请求分割财产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呢?

举个例子,老王和妻子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一起开了一家服装店,后来,老王想要提高生活质量,便另外谋了一份工作,于是无暇顾及服装店的经营,所以,服装店的经营都是交给妻子来打理,但是慢慢地,老王发现妻子每个月都会将服装店赚的钱存到自己的银行卡里,并和老王说服装店一直都没有盈利。老王认为,妻子的行为已经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时老王可以对妻子进行起诉,要求妻子对财产进行分割吗?并要求妻子按时将服装店的收入交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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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的。

老王是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第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第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老王和妻子的情况符合上述法律中的第一种情况,老王的妻子把原来共同经营的服装店做盈利的钱据为己有,并且向老王隐藏事实的真相,老王是有权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应该坦诚相待,任何一方不应隐瞒收入及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