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过程。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应注意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遗嘱有效性等问题。那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继承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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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继承公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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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罗保明律师解答: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人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罗保明律师解析:

房屋继承公证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收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2、因为继承房产涉及税收的问题,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

3、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如果是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只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到场签字,并将资料准备齐全,最快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又特别提示:“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