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山西右玉县东洼北煤矿:以摩托车交通事故为由 瞒井下违规放炮致死真相 并以200万元私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涉事企业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实情,不得迟报、瞒报、谎报。但是在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一家名为山西右玉东洼北煤业有限公司的煤企在发生生产事故后不仅没有上报事故详情,还伙同当地安委会将矿难以交通事故为由掩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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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反映,位于右玉县的山西右玉东洼北煤业有限公司在今年两会期间,井下发生了一起生产瞒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情况反映显示,2020年5月23日,东洼北煤业公司井下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该矿职工潘付录不幸死亡。

据了解,潘付录生前年龄50岁,系忻州市繁峙县横涧乡石塘沟村人。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先将死者遗体转移至山西省怀仁市,后多次与死者家属协商,以200多万元的赔偿金私了此事,死者后被运回繁峙县横涧乡石塘沟村下葬。

另据群众称该煤业公司没有经批准在企业生活区私自另开井口,常年从该井口盗采煤炭,因为煤矿炮采所需炸药均按产量核批,此次事故系盗采时使用了非法使用火工品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故发生时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令人诧异的是,涉事企业和右玉县政府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对涉事企业的黑口子进行整顿关闭。当地群众称,右玉县职能部门对涉事企业违规生产的纵容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后,记者多次致电致信右玉县县领导以及右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令人遗憾的是均没有得到回应。

据记者了解,关于此次事故右玉县应急管理局的结论是,发生于5月23日造成该矿职工潘付录不幸死亡的生产事故为摩托车交通事故。至此,此次事故被瞒报。

今年以来,山西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全省已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尤其煤矿事故多发,对此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安排部署,要求相关单位强化安全责任,依法加强监管。但是在右玉县,东洼北煤业有限公司无视安全生产法,漠视矿工生命,发生生产事故后,相关部门却以摩托车交通事故为由应对媒体调查。当地一位知情群众对此哭笑不得,他质疑道:一起很容易就能调查清楚的生产事故却被认定为摩托车交通事故,这“狸猫换太子”的闹剧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相关资料显示,山西右玉东洼北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右玉县元堡子镇辛屯村西,系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煤矿。

有知情人透露,尽管资金雄厚,但是由于煤矿系高危行业,涉事企业又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混乱,该集团所属煤矿曾发生过多起矿工伤亡的事故,尤其是2019年,该企业曾于一个月之内连发两起生产事故,均涉嫌瞒报。

(来源:知乎 旅商资讯 作者盖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