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1日讯 捡到的手机不想方设法寻找失主,还贪小便宜盗刷微信零钱……最终,违法行为人卢某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张某是一名货车司机,日前,他在卸货途中手机不慎从衣服兜中掉落,随后遗失。因为职业特殊性,为了方便收款和支付,张某的手机并没有设置支付密码,当天晚上回家后,他用家人手机重新登录微信时才发现,微信钱包内的零钱在东一条路步行街附近分三次被盗刷走1189.2元人民币。

东安公安分局七星派出所民警经细致排查,初步确定违法嫌疑人为卢某,并于当日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卢某说,当天她外出办事过程中发现地上有一个金黄色直板智能手机,于是一时起了贪念揣入兜中拿走。随后,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打开手机,发现手机微信支付并没有密码,便拿着捡来的手机在东一商场某熟食店分两次购买香肠若干,随后又去了某服饰店买了一件棉服上衣、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卫衣。

最终,违法行为人卢某对其捡到张某手机并盗刷1189.2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卢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微信支付已成为常用的结算方式,如果利用捡到的手机并通过微信盗刷他人银行卡,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若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的,公安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