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打工魂
打工人都是人上

万万没想到

原本网友们自嘲的“打工人”

有一天居然会成为动词?

近日,深圳一员工爆料称,因不同意公司高管对他做出降职降薪的决定,与其起冲突,被对方用灭火器打破头,并且在未离职状态被移出了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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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高管回应,该员工当时也动手打人。关于做出降职降薪的决定是因为该员工去年考勤不合格,经常没有打卡。员工解释为公司的打卡系统时常出现故障等问题,才导致他无法完成打卡。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协商,员工已报警。

在职场上,被公司调岗、辞退、降薪都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常有不代表就是正常,就是合理和合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要对(调岗降薪)相关规定有了解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明确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调整岗位:

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员工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任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找证据证明。

而以上所有的条件,公司必须提前告知员工并协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才能调岗降薪,不能单方面做出调岗降薪的决定告知员工,这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提起仲裁和诉讼。

目前两方正在协商之中,虽然公司高管用灭火器打人的做法不对,但在此事中也有一些模糊的地方:打卡系统故障导致考勤无法完成,那么是公司所有人还是仅员工一人考勤出现问题?在考勤有问题的情况下公司又是如何确定发放工资的?对员工做出降职降薪的原因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吗?

但不管如何,在这件事中,如果这家公司认为当事人不适合当前岗位,想要对其降职降薪,必须用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并与对方友好协商,而非暴力相向将对方殴打伤。

员工也不应该出手打人,本来有理、合法的,出手了也会失去原有优势。但即使是员工也动了手,员工也是弱势一方,法律和社会都理应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不然普通打工人无法和公司老板抗衡,越来越多的“打工人”会被欺负,而且会被欺负得越来越惨,成为真正的“被打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