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我案件的被执行人曹某正在平顶山市的某火锅店吃饭呢,你们能不能去执行?”

“能,马上安排!咱们随时保持联系。”1月19日下午6时许,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陈磊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的电话,便立即带队驱车火速赶往平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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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时许,执行干警赶到了平顶山某饭店,被执行人曹某正与四位朋友围着火锅,有说有笑,喝酒聊天,看到忽从天降的执行干警,曹某一下子愣住了。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曹某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声称自己没钱履行。在执行干警宣布对其拘传的时候,曹某却从随身携带的钱包中拿出部分现金交给同伴,执行干警将这一切进行了实时记录。

1月20日上午,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执行干警将执行情况上报指挥中心,尉氏法院立即通过指挥系统作出对曹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决定。

据悉,被执行人曹某系平顶山人,2016年10月, 因做生意需要,向朋友高某所在的尉氏县某公司借款100余万元,约定两年归还本息。到了约定还款期限后,曹某却玩起了消失,尉氏县某公司无奈于2019年12月向尉氏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曹某归还原告欠款100余万元及利息。因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曹某依旧拒不履行义务,选择藏匿行踪,导致执行干警多次到曹某住所地寻找均无果,这次在和朋友胡吃海喝时当场被抓,真是脸面丢尽。

供稿:开封尉氏法院

作者:张明珠 马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