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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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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20日消息(记者田春宇)1月20日,记者从海南“十三五”建设发展辉煌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获悉,在海南“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海南城镇、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长目标分别为7.0%和8.0%。据海南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数据显示,到2020年底,“十三五”规划居民增收目标已如期实现。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总队长何永东介绍,2020年,海南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04元,比2015年增加8925元,累计增长47.0%,年均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97元,年均增长达到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79元,年均增长达到8.4%。“十三五”期间,海南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5年的2.43降至2020年的2.28,缩小0.15。

从收入来源看,2020年海南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175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8.5%,是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0%;人均转移净收入4944元,贡献率为39.3%,贡献率排在第二位,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7%;人均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分别为4688元和209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8%和7.5%。

海南在城乡居民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日趋多样化的同时,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不再占据农民收入绝对主体,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最主要收入来源,转移净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2015年46.2%下降到2020年的37.6%;人均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2015年的39.2%上升至2020年的41.5%;人均转移净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从2015年的12.9%升至2020年的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