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0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5日 9点 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磊

电话:0535-8955876

传真:0535-8955876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0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孙砚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山东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函》,提名黄祖超先生、赵子琪女士、郑琳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关于补选黄祖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补选赵子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补选郑琳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祖超先生、赵子琪女士、郑琳琳女士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孙砚田先生提名:聘任郑琳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同时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直至新财务负责人到任;聘任胡本源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票 6 票,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郑琳琳女士、胡本源先生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简历:

黄祖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黄祖超先生曾任即墨省级高新区管委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市古城片区拆迁指挥部驻后庵村拆迁工作组组长、即墨省级经济开发区蓝色新区管委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即墨市统计局副局长、即墨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局长,现任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赵子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赵子琪女士曾任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云龙资本董事总经理、新希望产业基金投资总监等职务。

郑琳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法律硕士学历。郑琳琳女士曾任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企汇联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风控、中电健康云科技有限公司法务。

胡本源,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长期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烟台宋和宋科学技术应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烟台平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长,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