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2020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的补充

第一章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第三章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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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第五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除上述补充外,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中少量文字描述等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其他申请文件的修订

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相应也进行了更新修订。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