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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吗?2020年12月29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布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高邮法院三名法官撰写的论文成功入选并分别获评二等奖三等奖

2021年1月20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再次发布《关于授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组织工作先进奖”的决定》,高邮法院再一次榜上有名,因为在本次学术讨论会的论文征集和选送工作中组织得力,成绩优异,被授予“组织工作先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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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的背后是高邮法院一向重视和关注司法调研工作。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定期邀请法学专家为全院干警传授调研经验,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国家法治指数中心研究员胡昌明来院讲授《如何做一名会写作的法官》,就学术论文撰写技巧进行指导。

二是激发调研热情。在员额法官遴选和晋升提拔程序中,将调研成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充分激发干警调研热情。

三是紧贴审判实践。以调研工作更好服务审判工作为宗旨,充分利用案件基础,坚持从审判中来,到审判中去,多渠道收集、积累素材,形成调研成果,进一步推动指导审判工作。

组织工作先进奖的背后,离不开论文作者的挑灯夜战、钻研求索。审判工作之余,他们和司法调研工作之间都有哪些故事,我们不妨来围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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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远军,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高邮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理论功底深厚,行政审判经验丰富。

此次他所撰写的论文《行政诉讼中“滥用职权”审查标准的适用偏差与矫正——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八省份共32份行政裁判文书为样本》获评二等奖,打破扬州地区基层法院32年未获过二等奖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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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他作为省法院课题组成员,参与调研并撰写课题《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下监管与执法的衔接机制研究——以行政审判为视角》,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七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中获一等奖,此外还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二、三等奖等奖项、数十篇论文在国家级司法类刊物上发表刊登。在个人荣誉方面,他被省法院表彰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扬州中院表彰为“司法调研标兵”、“十佳办案标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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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才,本科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高邮法院刑庭员额法官,拥有多庭室审判经验,工作以来审结民、商、刑事等各类案件达1000余件。

此次她与王刚院长共同撰写的论文《刑事被害人财产权益保障空档期的填补——以财产保全措施的刑民衔接为切入口》获评三等奖。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她注重审判能力提升,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保证审结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意发现问题、收集问题,在审判工作之余坚持理论调研写作。

她审理、编报的多篇案例先后被省法院公报、最高院公报等刊用,并被国家级、省、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数十篇。她参与撰写的多篇课题报告获中级法院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被扬州中院表彰为“司法调研标兵”。

图文编辑丨宋 薇

信息报送丨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