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何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韩秉文当选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凯华当选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何莉当选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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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中卫宸宇红宝宾馆胜利闭幕。

会议应到代表 283人,实到代表252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何健主持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朱利军、蔡波、马桂岚、李树茂、郭亮、黄华、万克军、王自强、张振红、韩秉文、田风才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李晓波、罗成虎、徐海宁、杨文生、叶宪静、苏发坤、崔昆、郑明亮、刘凯华等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肖汉华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和市政协领导。

按照大会选举办法,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认真填写选票后,出席会议的代表依次走向投票箱,投下神圣一票。

上午10时许,大会宣布,韩秉文当选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凯华当选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何莉当选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风才当选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和、陈玉茂当选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秉文、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凯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莉和中卫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向宪法宣誓,与会人员共同见证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卫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健讲话。他说,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不负全市人民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就事关中卫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履职尽责的使命担当、情系人民的真挚情怀、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大会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催人奋进的大会,也是一次继往开来、共谋发展的大会,必将激励全市人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鼓足干劲、阔步前行,谱写中卫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新篇章。

何健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全市上下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逐梦前行,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竞进姿态扬帆远航,一鼓作气攻坚、拼搏奋斗不止,再创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何健强调,要正确认识新发展阶段,高举旗帜踏征途。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思践悟中做到“两个维护”。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正确认识新阶段,把严守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在全市树立标杆、作出表率,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生态。

何健强调,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开新局。要及时更新观念,根据新发展阶段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要拿出有力举措、付诸务实行动,让发展更有质效,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殷实,让社会治理更加智慧。要改进思维方式,用创新举措解决实践问题,推动中卫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大进步。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发展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何健强调,要着眼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抢抓新机遇。精准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中蕴含的新机遇,主动抢占高质量发展的一席之地,包装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争取更多支持,为高质量发展汇聚新竞争、新优势、新动能。要充分用好机遇,把高质量发展的短板补齐、基础打牢、优势做优。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做好精准对接、紧密衔接、有效承接的工作,推动机遇落地、政策见效、发展提质,真正把机遇转化为推动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何健强调,要聚焦发展新任务,务实苦干抓落实。要科学统筹,细化量化实化各项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施工图,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用好一线工作法、重点项目负责制,争分夺秒、雷厉风行,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强化配合,以齐抓共管来填补工作缺位和管理真空,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迅速行动,理清思路,细化举措,赢得发展主动权,打好工作提前量。要务求实效,在关键点上集中发力,形成“一子落下满盘皆活”的良好局面;要持续深化“两个年”活动,着力解决“中梗阻”“小鬼难缠”等突出问题,让抓落实、真落实、快落实成为中卫鲜明的环境标志;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努力干出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业绩。

何健强调,有梦想就有希望,有信心就有力量,有奋斗就有未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惧风雨、扬帆起航,开拓进取、砥砺奋进,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中卫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来源 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公 告

(第一号)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选举:

韩秉文为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田风才(回族)为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杨 和(回族)、陈玉茂(按姓名笔画排序)为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20日

韩秉文同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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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秉文,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宁夏中卫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1987.09--1991.07 宁夏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学习

1991.07--1997.12 中卫县广播电台记者(其间:1996.12--1997.12借调到中卫县委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

1997.12--1999.08 中卫县委办公室综合秘书

1999.08--2002.07 中卫县委保密办副主任

2002.07--2003.07 中卫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办副主任

2003.07--2004.02 中卫县委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

2004.02--2004.09 中卫市委办公室工作

2004.09--2006.03 中卫市委副秘书长(正科级)

2006.03--2008.01 中卫市委副秘书长

2008.01--2009.01 中卫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正处级)

2009.01--2009.09 中卫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2009.09--2010.07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0.07--2013.02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09--2011.07宁夏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3.02--2014.07 中卫市委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07--2014.09 中卫市纪委副书记

2014.09--2016.01 中卫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16.01--2018.01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8.01--2019.09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2019.09--2021.01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1--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公 告

(第二号)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 1 月 20日 选举:

刘凯华为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20日

刘凯华同志简历

刘凯华,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陕西乾县人,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卫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987.10--1990.09 兰州军区守备第八团战士、班长

1990.09--1993.07 西安陆军学院步兵指挥专业学习

1993.07--1998.05 宁夏军区独立连排长、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

1998.05--1998.11 宁夏军区警卫连正连职图库管理员

1998.11--2000.12 宁夏军区银川警备纠察连政治指导员

2000.12--2002.04 宁夏军区68609部队管理处副处长(副营职)

2002.04--2005.01 宁夏军区学生军训教研室副营职教员、正营职教员(1999.09--2002.06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5.01--2005.04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党建政治研究处干部

2005.04--2005.12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党建政治研究处主任科员

2005.12--2007.01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7.01--2009.02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

2009.02--2009.06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

2009.06--2009.09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综合与战略研究处副处长

2009.09--2010.03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党建政治研究处副处长

2010.03--2014.01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党建政治研究处处长(2008.09--2011.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4.01--2014.05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研究处处长

2014.05--2017.12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协调督查处处长(其间:2017.03--2017.07宁夏党校第47期中青班学习)

2017.12--2018.01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协调处处长

2018.01--2018.02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协调处处长

2018.02--2020.09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2019.03--2020.01挂职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发展与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2020.09--2020.10中卫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提名为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2020.10--2021.01 中卫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2021.01-- 中卫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卫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公 告

(第三号)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 1 月 20 日 选举:

何 莉(女、回族)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20日

何莉同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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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莉,女,回族,1970年5月出生,宁夏平罗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1989.09--1991.07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文秘专业学习

1991.07--1994.07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94.07--1995.08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

1995.08--1997.02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副科级)

1997.02--1998.01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4.09--1997.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8.01--2002.01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统计科科长

2002.01--2008.07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2001.08--2004.07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8.07--2009.1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处级)

2009.10--2009.12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筹备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处级)

2009.12--2010.05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处级)

2010.05--2011.07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1.07--2011.12 同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11.12--2013.08 同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3.08--2013.11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3.11--2014.11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2014.11--2016.08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处级)

2016.08--2017.09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处级)、三级高级法官

2017.09--2020.12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2020.12--2021.01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2021.01--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信息来源:云端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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