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雍正十三年(1735年)底、也就是乾隆即位之初,庄亲王允禄及果亲王允礼请求将两人母亲密太妃王氏及勤太妃陈氏接出宫与自己一起居住。

孰料,乾隆收到奏请后却发布了一个谕旨,其中称:

“九月间,庄亲王、果亲王曾奏请各迎养母妃于邸第,朕以为两位太妃向在宁寿宫居住,朕正当仰承皇考先志,祗敬奉养。

在二王之意,必以宁寿宫为太后应居之宫,故有是请,朕闻奏心甚不安,及奏闻太后,亦以为必不可行,是以未允。

今再四思维,人子事亲,晨昏定省,诚欲各遂其愿,若不允其迎养之请,则无以展二王之孝思。若允二王之请,迎养太妃于府第,则朕缺于奉养,此心实为歉然。

自今以后,每年之中,岁时伏腊,令节寿辰,二王及各王贝勒可各迎太妃太嫔于府第。计一年之内,晨夕承欢者,可得数月,其余仍在宫中。

如此,则王等孝养之心与朕敬奉之意,庶可两全。向后和亲王分府时,亦照此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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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般人的想法,在上一任皇帝驾崩后,新任皇帝的嫡母或生母即升为皇太后(如果还健在的话),其他妃子也就升为太妃,这上一代的妃子们,通常移往宁寿宫养老。

当然,说是养老,其实形同冷居,毕竟这些太妃们年龄大小不等,年纪大的可能有五六十甚至更老,而新采的妃子虽然升级为太妃,年纪却可能只有二三十甚至二十不到也有。

也正是意识到这个问题,康熙皇帝在驾崩前即留下一道遗旨,专门就此问题作出安排。

雍正继位后,即在康熙所遗朱批谕旨中发现“料理宫闱家务事宜一纸”,其中谕令“有子之妃嫔,年老者各随其子归养府邸,年少者暂留宫中。”之后,雍正“谨遵圣谕,遣人询问诸位母妃,咸愿随子归邸。”

雍正元年(1723年)七月初三日,领侍卫大臣马尔赛等人在遵旨办理各亲王之母回家居住事由折内奏称:

本年“四月十四日,恒亲王(祺琪)、廉亲王(胤禩)、淳亲王(胤祐)、履郡王(胤裪)等面奉谕旨:‘尔等母亲们都已年迈,先前父皇也在两处写有朱笔谕旨。见今你们将妃母各自迎接回家,也可得以问安侍奉,尽尔孝心。尔等将房屋修缮后,于五月末、六月初选择吉日,具奏后迎回’。钦此。钦遵。”

由此可以看出,至迟在雍正元年七月前,康熙妃嫔中年老有子者均已被接出深宫,前往其儿子府邸养老。其中,五阿哥胤琪、九阿哥胤禟之母宜妃郭络罗氏就养于胤琪之府,成妃戴佳氏就养于七阿哥胤祐之府,定妃万琉哈氏就养于十二阿哥胤裪之府。

此外,三阿哥胤祉之母荣妃马佳氏虽然未曾提到,但也应当出宫就养。至于雍正及十四阿哥之母德妃乌雅氏已是皇太后,废太子胤礽之母、十阿哥胤䄉之母、十三阿哥胤祥之母等均已去世,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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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大阿哥胤褆之母惠妃纳喇氏的情况则有些特殊。据《清实录》记载,雍正曾于四年正月(戊戌)御西暖阁并召诸王、贝勒、贝子、公、满汉文武大臣等发布谕旨,其中称:

“惠妃母妃乃大阿哥之生母、允禩之慈母也。允禩少时,即为惠妃母妃所抚养。朕因大阿哥获罪禁锢,其诸子又少不知事,意欲奉养于允禩之邸。因遣人询问惠妃母妃,惠妃母妃欣然允从。朕揣允禩畏朕访察,必于母妃前尽礼,故令伊迎养府邸。……允禩之行事,狂悖若此,必不能于母妃之前曲尽孝道。况允禩既经革去黄带子,则已非宗姓之人,母妃亦不应在伊家居住。著庄亲王、诚亲王迎归宫中供养。”

从这段谕旨可以看出,由于大阿哥胤褆在康熙年间即被禁锢,而其诸子又少不知事,惠妃虽然可以出宫就养,但无地可去。不过,由于惠妃曾抚养过八阿哥胤禩,所以雍正打算让她就养于八阿哥之府,但征询惠妃意见时,后者“欣然允从”。可惜好景不长的是,由于雍正与八阿哥之后彻底闹翻并将其从宗族中除名,惠妃也不得不再次迎回宫中供养。这一结果,想必也不是惠妃所愿意接受的吧。

雍正元年时,康熙嫔妃中符合出宫就养条件的至十二阿哥胤裪之母为止。如此,在乾隆继位后,原十六阿哥、庄亲王允禄及原十七阿哥、果亲王允礼希望按雍正初年例接母妃回府就养,但如前所述,这一请求被乾隆拒绝。

乾隆的理由是,如果两位皇叔将太妃迎养于自己府第,则显得自己对太妃“缺于奉养”,这恐怕让天下人有所议论。再者,乾隆恐怕也不想这么麻烦,毕竟康熙的规定在两千多年的宫廷史上只是仅有的一个例外,即便是乾隆的父皇雍正,也不曾有如此安排。如果今后所有太妃都按康熙例安排就养的话,这未免也太不体统了。

于是,乾隆对其皇祖遗命作出修改,年老有子的太妃太嫔们可在每年岁时伏腊、令节寿辰时由各王贝勒迎于府第,其余时间则仍居住宫中。这样一来,也算是两全其美,既让皇帝和诸王贝勒尽了孝心,也不至于太坏了规矩。

从人性的角度而言,年老有子的太妃太嫔们通常都愿意和自己的儿子住在一起,毕竟儿孙满堂、共享天伦之乐也是人之常情。就此而言,康熙的这一做法符合人情,同时也需要极大的勇气,这是值得赞扬的。反倒是乾隆之后,这一规定实际被收回,那些前朝妃嫔也就重新被冷锢深宫,其表面看来是尊崇奉养,实际则十分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