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现将手机信访的三种途径公开发布:

一、如需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优先采用短信、微信信访等方式

1.短信信访。信访人提出诉求和建议,通过按照“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具体事项及发生地”的格式编写手机短信,以文字方式发送。为方便信访事项办理,请不要采用拨打电话、语音、视频、彩信的方式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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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PP 信访(安卓版)。信访人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河南省信访局官方网站首页的APP信访二维码(安卓版),下载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通过浏览器扫描下载)

二、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三、信访事项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对以下情形,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不予(不再)受理: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实事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7.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灵宝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来源:中国金城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