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环境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的要求,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面对执法人员调查拒不配合,海口一公司食堂未办理《食堂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经营服务活动被罚款5万元。”

在2021年1月15日,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某自媒体作者转发,并称“不愧是自贸港!海口一家公司擅自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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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自媒体作者还评论“虽然对社会构不成任何危害,但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也没什么‘福利’,因此该重罚,这个接近20倍的罚款,也不知道有什么法律依据?海南作为旅游岛,那么多‘奸商’你们不管,却管这些不该管的事,你们这不一定是太闲了,我多少有点怀疑你们这是‘太坏了’,在海南搞自贸区,不将这些执法人员换掉,哪里能搞好?”

在该自媒体作者发布后,还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与讨论,那么事实真是这样吗?有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根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20年5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某装饰有限公司食堂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许可便开办了食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家庭保姆兼职厨师,食堂每天就餐人数为7~15人,至2020年5月案发,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执法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在2021年1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找到了办理上述案件中的一位执法人员了解情况,“首发媒体报道内容是客观的,但个别自媒体不了解真实情况,在转载时曲解事实,未向办案单位求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涉事公司之所以被罚,除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外,食堂厨师徐某某更是没有健康证,在加工餐饮食品时穿着拖鞋且未佩戴口罩,现场的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的条件,另外,还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向执法人员提供不实信息等等。

据了解,在2020年5月份,当时正处于疫情期间,不少企业都准备复工复产,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全社会的关注热点,在5月13日,执法人员发现涉事公司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后,便向对方发出了一份《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公司食堂停业,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营业,但是,对方却拒绝签收《监督意见书》,由于公司不配合,执法人员又向该公司下达《询问通知书》,同样遭到了拒签。

“当时的企业都处于复工复产时期,大家都有困难,我们也只是希望公司停业整改,及时补办证件后再进行经营,暂未作出具体处罚。”执法人员向记者表示,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对方不仅拒绝签收《监督意见书》,还在现场用手机不断对执法人员进行拍照、录像等,且言语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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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现场检查时,食堂正在进行分餐,但从分餐情况来看,当餐至少有30人用餐,而且是有收费记录的。”执法人员称,餐桌可同时容纳40人以上用餐,餐桌上分餐的份数在30份左右,在公司内部人员报餐人数统计表上有“结账小计”一栏,并且还记有具体金额。

在走访中,记者从涉事公司所在的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公司的食堂在2018年曾因为地下管道堵塞进行改造过,在改造后继续从事餐饮服务,最后,鉴于涉事公司食堂因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加工条件、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执法部门最终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检查时,发现餐饮服务人员未佩戴口罩、未办理健康证、工作时穿着拖鞋以及现场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的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只是如实记录对方单方面的说法,我们并没有把执法细节公布,没想到被网友曲解。”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科科长朱林盛说,后来经过执法人员批评教育,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错误并出面接受了调查,于2020年9月23日缴纳了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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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眼查官方报道,涉事企业为海南广铝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3年11月,经营范围包含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室内装饰装潢等,根据该公司官网显示,其曾获得全国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全国商业信用企业示范企业等荣誉。

绥青新闻提醒您:

那么公司食堂到底需不需要许可证?其实许多公司都有着自己的食堂,并且会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晚餐等等,很多人会认为免费的食堂不需要办证,其实不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这里明确指出单位食堂属于食品经营的主体,应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免费的也不行吗?当然,其实《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非关注经营主体是否盈利,而是强调餐饮服务的安全性,就例如本案中的公司食堂,厨师没有健康证、没有佩戴口罩、穿着拖鞋、现场卫生条件极差,根本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等等,这种情况下的食堂是不可能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自然也不应该为员工提供食物,更何况该公司食堂是收费的。

而且这家公司并非是被针对,而是“屡教不改”,这家公司早在2020年5月份就被查处,当时就被建议整改,令人没想到的是,这家公司直接拒收了《监督意见书》,这种做法显然没将相关法律放在眼里,无奈之下,有关部门才对涉事公司作出5万元的罚款,并对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最后,管理人员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支付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