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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一名17岁男生为救遭猥亵女同学,致猥亵者受伤而被拘留37天,说明情况之后仍旧没被撤案,之后还被学校退学处理,而猥亵者却没有得到该有的惩处,虽然法理上确实伤人有错,但见义勇为却要被如此对待,不合情不合理,这不是倒行逆施、黑白不分是什么呢?
一次见义勇为的代价如此之大,让人寒心,长此以往,还有谁会在别人遭受危险和伤害的时候挺身而出?
这个男生,不仅不应该被惩罚,还应该被免责,更应该被实时性奖励和表扬。

虽然遇到为非作歹的事情的时候,出于道义,不管会不会获得奖励,每个人都应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勇敢站出来,及时阻止恶人对他人的侵害。但我认为,对于见义勇为者,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是都应该要有的。
《吕氏春秋》中有一个典故,叫《子贡赎人》: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这个典故里,子贡自掏腰包做了一件好事,也不求任何回报,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孔夫子却为何反而要批评他呢?
孔老夫子何等圣明,不会连这点是非黑白都分不清,孔老夫子其实不是在怪罪自贡做好事且不求回报,而是在责怪自贡因为自己的好心却增加做好事的门槛,让能力有限的平常人不再敢轻易做好事,因为如果做了好事要回报,就会被批评。
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样使很多人对赎人望而却步。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
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这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
做好事的标准(道德标准),其实应该是一个人人都能够做到、无损于己的而又有利于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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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孩子们在学校里有冲突在所难免。一般的家长,一听到孩子被欺负了,马上就拉着孩子去学校大吵大闹,找老师评理,摆出一副谁欺负我家孩子都不行的样子。但其实,有理不在声高,直接去学校吵闹的做法恰恰是错误的。

那理智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呢?

第一步,马上出一张诊断书或病假条,掌握了孩子的情况,才能进行下一步判断。诊断书可以分为两种:生理上的和精神上的。即使只是“软组织挫伤”,或者眩晕、呕吐,也需要一张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精神上的损伤更要重视,综合医院的“心理门诊”一般比较薄弱,可以直接带孩子去精神科的专科三甲医院挂号。

第二步,帮孩子做一份笔录书。如果只是转述孩子的话,老师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个随便闹着玩的事。但如果家长把孩子所说的打印出来,由孩子签名之后,形成一份正式的笔录书,它的份量和起到的作用就完全不一样了。笔录格式使用一般的谈话笔录就够了,且至少要准备两份。

笔录需要有这些内容:时间、地点、被打的经过、谁先动手、施暴者、其他受害者、孩子还没还手、有没有人用武器、有没有老师或者同学围观。还要问问对方有没有碰孩子的隐私部位,如果有,要考虑加入性骚扰的内容。

第三步,带着诊断书和笔录书约见老师。做完笔录之后,不要急着去跟欺凌者的家长吵架,而是应该先去见老师。见老师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如果老师还不了解情况,先别提孩子受欺负的事,就说谈谈学习情况。然后,给老师看笔录和诊断书。如果老师比较震惊,你要反过来安慰老师,甚至要表现出解决这个问题是为老师好,让老师有一种“欠你人情”的感觉。然后请老师约对方家长谈谈。要让老师来说这件事,等待对方答复,并在适当的时候,向对方暗示自己和老师关系很熟。

这里要强调的是,家长要学会和老师换位思考。绝对不要越级上告,直接带着孩子进教育处或校长室,老师来了都搞不清情况,这时候就把老师给得罪了,只会让事情发展更糟糕。

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协商解决方法。这里有三个小建议。

第一,别去要求老师或者学校惩处欺凌者,因为这超出了家长的权限。

第二,不要试图把事情闹大来换取学校的重视,也不要在学校还在协商解决的时候,就投诉到教委,这只能让下面的协调人员从此出工不出力,对孩子本身没有好处。

第三,不要让学校或老师害怕你,也不要以惩治欺凌者为目的,杜绝下一次欺凌才是关键。

那么除了事后妥善解决,家长和孩子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做哪些准备来预防校园欺凌呢?

一般校园中容易受欺负的,往往是那些成绩中等、话少、不自信、沉默的孩子。而好学生、家境好、有特长的孩子相对来说不容易被欺负。所以,家长可以适当多让孩子学点儿课外的东西,有一些特长,任何学习带来的成就,都能让孩子更自信。同时,要经营好和老师的关系,不要和老师置气。如果事情得到解决,大大方方送一些东西表达心意,这既是为了让孩子远离欺凌,也是获得更多机会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