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海口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

近日,这则自带争议性的消息引起外界关注。初看标题,很多网友认为,这一定是"执法者有失偏颇"。不过,事实并非如此。

执法人员:自媒体曲解事实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对海南某装饰有限公司食堂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堂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2020年9月8日,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某自媒体平台转发后,"海口一家公司擅自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被罚5万元"立刻吸引了网友关注。

据新海南客户端,该案件执法人员林芳阳介绍,这是个别自媒体不了解真实情况,转载时曲解事实。

他说,涉事公司之所以被罚,除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外,食堂厨师徐某妹没有健康证,加工餐饮食品时穿着拖鞋,没有配戴口罩,现场卫生条件达不到食品生产加工的条件。另外,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向执法人员提供不实信息等。

此前,执法人员于去年5月已经发现该公司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先后向对方发布《监督意见书》和《询问通知书》,但都遭到拒签。

林芳阳介绍,涉事公司工作人员辩称是向员工免费供应午餐,且每次用餐人数只有7-15人,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用餐人数至少有30人,而且有收费记录。

"即使是向员工免费提供午餐,也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科科长朱林盛说。

"情有可原"or"合情合理"?网友评价分化

此前,部分人认为单位内部食堂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一个误区。

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依照食品经营许可核定事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而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此次事件中,"该公司该不该被罚5万元"也成了网友们讨论的焦点之一。很多网友认为,执法部分此举是为公共安全负责,依规办事,合情合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如果公司免费的话,情有可原。你怎么看?

——"支持执法者!"

@用户9118107533755:自己家人吃饭你可以负责,那么多员工吃饭谁负责,出现食品问题谁负责。

@容嬷嬷的那根针:"家里聚餐也要办证"这是胡搅蛮缠偷换概念,坐标北京,只要单位有食堂就要办证,卫生和处理设备都要接受监管的。

@克一3333: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又不收钱,干嘛扯谎说免费呢?

@不说难奈:公司是经营场所,在经营场所里面提供食品加工供应,就要办证!你在家里煮好,然后打包带到公司就不存在了!

@独v醉:现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收取费用。办证的目的是为了要集中供餐单位达到符合卫生标志要求。防止出现集体食品安全事故。

@老李评世界:现在被罚款了都来怪执法者,如果是食堂出了问题比如中毒事件,有人又会跳出来怪执法者没有管理到位。

——"跑外面吃才不安全?"

@好玉:员工能免费吃饭这是好事。跑外面吃才不安全!

@弄墨书生:我觉得这是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从执法上来说,执法的检查重点还是应该放在街道上每天开门提供餐饮服务的饭店、酒店?

——"吃瓜群众"

@用户未改名:吃酒席的份子钱算收费不?

@用户9213868019239:我每月工资都交给我老婆问过她有证吗!

@牛魔王123:老公吃饭不但伙食费交了,叫工资卡都交了。

@知足长乐粒:我开社区理发店,剪发不到10元,国税必须登记有办公章和发票章,还问我要不要发票。坐标黑龙江宁安。

@多少次想对你说155304966:吓得我赶紧回家把锅给搬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