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瑞丽仁隆投资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2021〕8号

瑞丽仁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瑞仁隆请﹝2020﹞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7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瑞丽市畹町生物制药大健康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