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网山丹讯 自2014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颁布以来,山丹县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关系转续要求办理省内(外)居民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多措并举,采取五项措施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参保群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

严按政策,规范经办程序。根据国家及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严格按照“受理—邮寄资料(互联网+资料传递)—办结—转(接)账—告知”的流程办理,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零差错。

专人负责,确保服务高效到位。为确保转移接续服务工作高效运行,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压缩经办时间,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要求做好转移接续工作。实现省内流动现场办结,跨省转入转出的,确保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相应岗位控制制度,要求负责同志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与对方城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沟通交流,及时回访跟踪,解决接续转移中遇到的难题。

精简证明,简化程序减负担。精简证明材料,取消了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严格履行“承诺制”;另外,简化经办程序,省内转移的参保人员只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就能现场即时办理省内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并利用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络通信工具等“互联网+”的方式与对方机构协调办理,解决参保群众在转移接续两地“多跑腿”的问题,减少办事群众长途奔波的麻烦。

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基金转接安全。将城乡养老开户行全称、银行账号、经办机构名称、经办机构地址等相关信息寄送(互联网+资料传递)或者由转移接续参保群众带到对方经办机构。依据相应财务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在受理转移申请后,及时为转移申请人建立或注销个人账户,并依据《接收函》和转移申请资料规范填写转移申请人相关转账信息,一次性接转个人账户基金,确保转接手续准确、及时,转接基金安全。

建立台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可追溯。建立专门台账,认真核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明细、接收函、户口转移信息等转移资料,按规定及时、准确做好台账资料的整理、编号和归档工作,确保转移资料的安全、完整、可追溯。

2020年,共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83人,转出资金3.85万元,转入资金1.72万元。其中:转出省外22人;转出省内20人;省外转入2人;省内转入39人。(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