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明确

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

1月29日至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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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扬教办发〔2021〕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寒假放假,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时间定为1月29日至2月21日,各中小学于2月19日组织教师报到,2月21日组织学生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各职业学校参照执行。原则上各地各校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组织任何形式讲授新课的集体教学活动。2021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

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安排,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与有所收获的假期和春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

入冬以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出现散发甚至局部聚集性病例,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41 号)要求,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放假前,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坚决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寒假期间,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倡导学校师生尽量不跨市出行,原则上不跨省出行,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学校报告并经批准同意,保证行踪可追溯,并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出行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一律不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要积极引导每一位师生和家长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师生寒假期间按疫情防控的要求,外出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室内常通风换气、勤洗手,做好个人卫生。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要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的特点,加强预防和管理。

寒假期间,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填写《学生寒假居家健康监测情况记录卡》《寒假师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返校时提交给学校。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规定实行返扬后医学隔离观察,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二、突出全面育人导向,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学校要做好期终考试成绩分析、学生素质报告书和学籍档案填写等工作,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学习、成长等情况,提出优化学生学习和家庭教育方法的建议。学期结束前,要严格按照“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原则,与学生结算各项代办费,不得挤占或挪用。

2.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学生假期。各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了解学生假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帮助学生把握好完成寒假作业的节奏,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指导学生按时作息,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不随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不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注重培养孩子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要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利用春节假期加强亲子沟通,构建和谐向上的家庭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健康阳光成长。

3.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学习。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书面作业不超过平时要求。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引导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要充分发挥市电教馆联合各方力量精心打造的智慧学堂的作用,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网上学习服务。各普通高中要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自主学习活动,做到安排科学,过程可控,成效反馈,同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科学谋划、及早制定落实高三复习迎考方案,全面提高复习效益。“老七所”等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路径并抓好实施。

4.丰富青少年学生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密切与家庭的联系,合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要发挥春节传统节日的育人功能,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鼓励学生宣传与践行“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宣传倡导“我为美食之都添光彩”、“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过一个有意义的春节。要积极推进“五个一百工程”,分学段提供阅读、欣赏和观看的目录,引导学生积极撰写读书笔记、观后感等。要充分利用寒假开展劳动教育,鼓励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积极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要动员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布置适量体育锻炼作业,促进学生养成每天1小时的锻炼习惯。

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和谐稳定

各地各校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疫情防控、防冰冻灾害天气、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孩子因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引导学生在寒假和春节期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家长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监护责任。

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学校要严格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所有校车一律停驶。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市直学校于1月25日前将《学校寒假值班安排表》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合理安排假期

各地各校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对今年寒假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教师做好假期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在教师中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教书育人使命,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情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奉献,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学校要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认真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落实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顶风违纪有偿补课”“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争做“四有”好老师。

五、统筹做好各项安排,及早谋划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围绕“办高品质教育、建高品质学校、育高品质学生”目标,聚焦新课程改革、新课标新教材,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提早谋划新学期的工作,争取新年新学期迈好第一步,呈现新气象。

要严格规范新学期收费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坚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开。要精心策划开学仪式,努力增强开学仪式的育人功能。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利用假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提醒家长不让学生乘坐三轮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不安全和无资质车辆。

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新学期开学时,如发现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无故不到校的,要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了解原因;对劝返无效的,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 民政府。

2月20日,市直各学校要组织所有教师于当天上午8时前分别到各学科教研站所在学校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以上要求,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迅速传达到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来源:扬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