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雄律师:走私应税香烟进境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那么走私香烟出境可能构成走私犯罪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日前,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现场关员在对一票申报品名为“电炸炉”的出境快件进行X光机过机查验时,发现其过机图像异常,图像中隐约可见细小重叠的规则条状物,存在夹藏风险。关员打开快件查验,发现电炸炉的包装有明显的开拆痕迹,机器底部藏有“红双喜”牌香烟34条共420包,约8400支。同期,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还在申报品名为“功放机”“电热水器”的出境快件、出口货物中查获藏匿的走私出口香烟,涉及“红双喜”“七匹狼”“红塔山”等知名品牌,共708包,约14160支。这些香烟多用锡纸包装后塞在物品的内部空间中,试图“闯关”逃避海关监管。

吴国雄律师:走私应税香烟进境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那么走私香烟出境可能构成走私犯罪吗?据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介绍,我国对卷烟香烟(海关商品编码24022000)不征收出口税,香烟亦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的禁止、限制出口货物,故走私出口香烟不构成走私犯罪,但海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