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通报:成都双流检测出环境样本阳性!

1月19日晚,有网友爆料成都市双流区金桥镇进行核酸检测,疑有确诊病例,居民夜晚排队检测。

对此,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委对此发布官方回应:

2021年1月19日,双流区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每周例行环境监测中,检出环境阳性样本。我区立即对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人员排查、采样检测、环境消杀等处置措施,并暂时实施封闭管理。截至目前,已排查出相关环境接触人员158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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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区发布疫情防控倡议书

四川省发布“紧急通知”

1月19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该网站发布《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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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疫情防控规定,制定相应的重点场所场所码应用管理措施,确保场所码管理要求落实到省、市、县、乡、村五级,做到全省重点场所全覆盖,督促重点场所分类落实人员出入扫码查验规定;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员出行通行时“四川天府健康通”的“亮码”“扫码”等查验措施。

四川5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公布!

其中3名检测结果有最新通报!

四川剑阁县、阆中市相继发布寻人公告

寻找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请有以下接触者主动联系报备

具体内容如下

5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广元剑阁县2名密切接触者

行程轨迹公布

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广大群众朋友们:

2021年1月16日19时左右,我县疾控中心收到广元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协查函推送我县李某某、苟某某系2021年1月13日K282次列车第2车厢同车厢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目前,上述两名密切接触者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将李某某、苟某某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一、李某某行程轨迹:

李某某,户籍地四川剑阁,目前居住于剑阁县某镇,2021年1月13日晚21:25,李某某从苏州出发,乘坐K282次列车2号车厢6号上铺,于2021年1月15日3:30到达广元站,到站后一直在广元火车站候车室休息。

(一)2021年1月15日5:00,在广元火车站内窗口购票。

(二)2021年1月15日7:52,从广元火车站乘坐C6305次动车(广元至眉山)3号车厢10C至剑门关高铁站,乘坐位置靠过道,前后三排均有乘客,8:05到达剑门关高铁站。

(三)2021年1月15日8:10左右,去过剑门关高铁站出站口公厕,8:14在剑门关高铁站乘坐公交车(剑门关高铁站上车6人,明珠卓锦城上车2人,下寺镇政府上车1人,沙溪坝步行街上车1人),8:31到达剑门关汽车客运站。

(四)2021年1月15日8:31,在剑门关汽车客运站购票前往普安汽车客运站,8:56乘坐下寺到普安公交车(川H25922)。

(五)2021年1月15日9:27左右,到达普安汽车客运站,在普安汽车客运站购票前往武连镇,由于离发车时间还早,曾在普安汽车客运站内外都有停留,期间10:11到普安镇华泰超市(普安汽车客运站斜对面)停留7分钟,10:18离开普安镇华泰超市到普安汽车客运站候车室休息。

(六)2021年1月15日10:58,乘坐普安至武连客车(川H19509),11:56到达武连镇(途中7人在武连镇下车、1人在武连新桥下车、2人在垂泉下车),李某某在武连镇老街李林药店门口处下车后步行回到女儿家。

(七)2021年1月15日12:10左右,在武连镇市场遇到放学回家的大孙女李某某、二孙女李某某和妻子左某某,四人同路回家吃午饭后一直在家。

(八)2021年1月15日16:00左右,到过武连镇老街李某某家停留了几分钟,然后同家人到武连镇华泰超市购物,购物后在武连镇场镇逛街(范围为南桥至医院路段),晚上与家人一起用餐。

(九)2021年1月16日9:00,在一缝纫店安拉链(店名不记得),10:00到一家副食店买香烟(店名不记得),14:00左右在老龄协会门外看打牌,然后到钟家茶馆看打牌(时间记不清楚)。

(十)2021年1月16日19:00左右,同其女儿李某某到武连镇华泰超市购物,时间约20分钟左右,然后到武连镇八方超市,停留时间约5分钟,然后又到武连镇余辉超市,停留时间约10分钟。

(十一)2021年1月16日19:40左右,到武连镇李某某家做客20分钟,20:00接到武连镇政府电话回到家中。

二、苟某某行程轨迹:

苟某某,户籍地四川剑阁,目前居住于剑阁县某镇,2021年1月13日晚9:25,苟某某从苏州出发,乘坐K282次列车2号车厢12号上铺,于2021年1月15日3:30到达广元站,到站后一直在广元火车站候车室休息。

(一)2021年1月15日4:20,在广元火车站内窗口购票。

(二)2021年1月15日7:52,从广元火车站乘坐C6305次动车(广元至眉山)3号车厢12A至剑门关高铁站,乘坐位置靠窗户,8:05到达剑门关高铁站。

(三)2021年1月15日8:14,在剑门关高铁站乘坐公交车(剑门关高铁站上车6人,明珠卓锦城上车2人,下寺镇政府上车1人,沙溪坝步行街上车1人),8:31到达剑门关汽车客运站。

(四)2021年1月15日8:31,在剑门关汽车站客运站购票前往普安汽车客运站,8:56乘坐下寺到普安公交车(川H25922)。

(五)2021年1月15日9:27左右,到达普安汽车客运站,在普安汽车客运站购票前往鹤龄镇,期间一直在普安汽车客运站候车室等候,未到其它地方去。

(六)2021年1月15日10:10左右,乘坐普安至鹤龄客车(川H22389),11:38在分水岭下车。

(七)2021年1月15日12:10,在分水岭坐亲戚小车回到家中。

(八)2021年1月15日17:00,到村委会进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登记,15分钟后回家中,一直未出门。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中“不同交通工具的具体判定”原则,判定李某某、苟某某为密切接触者。

李某某、苟某某已于2021年1月16日23:30采取了隔离管控措施,剑阁县疾控中心对其进行了第一次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广大群众看到该公告后相互转告,在上述过程中与李某某、苟某某有过接触或同时段乘车、购物等广大群众,立即向当地政府、村(社区)报告,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当地卫生院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群众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和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1年1月17日

阆中疾控中心急寻3名密接者

活动轨迹公布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1年1月16日23时左右,我中心收到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我市侯某某1、侯某某2、杨某某系2021年1月13日K282次列车第2车厢同车厢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目前,上述3名密切接触者已于1月17日凌晨2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人的第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中“不同交通工具的具体判定原则”,以下人员与上述3人有密切接触,具体情况如下:

一、侯某某1行程轨迹

户籍地四川阆中,目前居住于老观镇x村,2021年1月13日晚21:25,从上海出发,乘坐K282次列车(座次号2车厢8号上铺),于2021年1月15日3:30到达广元站,到站后一直在广元火车站候车室休息。

(一)15日3:30至5: 55在广元候车厅候车。

(二)15日5:55,从广元火车站乘坐K1504次列车(座次号18车厢81号),7时抵达阆中站。

(三)7:30至8时步行到公交枢纽中心候车,乘坐10路公交车8: 30到达89队客运站,前往龙坪班车处安置行李,后步行至九龙池稀饭馆就餐。

(四) 9时许,步行至普贤路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

(五) 10时步行到东方广场献血车处等人。

(六)10:30陪同侯某某2、杨某某到蜘蛛王皮鞋专卖店购物,其本人未进入该店内。

(七) 11:40步行回到89队汽车站,后至13:40在89队车站门口休息。

(八) 13:40至15时乘坐阆中至龙坪的班车回到家中。

(九) 15:30 自行骑车到老观中心卫生院采集核酸样本,于16: 30骑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十)16日7: 40再次到老观中心卫生院采集核酸样本。8: 30前往老观农业银行取钱。9时骑摩托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二、侯某某2、杨某某行程轨迹

侯某某2、杨某某(夫妻关系),户籍地四川阆中,目前居住于老观镇x村。2021年1月13日晚21:25,从上海出发,乘坐K282次列车(座次号分别为2车厢6号、9号上铺),于2021年1月15日3:30到达广元站,到站后一直在广元火车站候车室休息。

(一)15日3:30至5: 55在广元候车厅候车。

(二)15日5:55,从广元火车站乘坐K1504次列车(杨某某座次号14车51号,侯某某2座次号16车6号),7时抵达阆中站。

(三)15日7: 30至8时步行到公交枢纽中心候车,乘坐10路公交车8: 30到达89队客运站,前往龙坪班车处安置行李,后步行至九龙池稀饭馆就餐。

(四)15日9时许,夫妻2人步行至东方广场献血车献血。

(五)15日10:30至11点夫妻2人到东方广场蜘蛛王皮鞋专卖店购物。

(六)15日11: 40夫妻2人步行回到89队汽车站,后至13: 40在89队车站门口休息。

(七)15日13: 40至15时夫妻2人乘坐阆中至龙坪班车回家。

(八) 15日16时夫妻2人骑乘摩托车前往老观镇中心卫生院采集核酸样本。16: 30骑摩托车返回龙坪家中后居家未外出。

(九)16日8时-9时夫妻2人骑摩托车再次前往老观镇中心卫生院采集核酸样本。

(十)16日10时夫妻2人到医院对面饭馆吃饭,10: 30骑摩托车回到家中后未外出。

请广大群众看到该公告后相互转告,在上述过程中与侯某某1、侯某某2、杨某某有过接触或同时段乘车、购物等行动轨迹的,主动联系阆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7-6227207)、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817-6306381)或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报备。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定点医院就诊,说明与上述3人有相同行动轨迹的情况,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和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7日

阆中3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最新情况通报

我市与外地无症状感染者同车厢的密切接触者侯某某1、侯某某2、杨某某三人第二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的三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均按照规定进行了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临近春节返乡大潮

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如若有必要请做好个人防护

来源:健康双流、四川省人民政府、南充市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