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迈入职场的第一步过程中,首先要签订的就是“劳动合同”。不过在劳动合同中有些风险提示是必须要了解的。要不然吃亏的可能就是我们劳动者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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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入职一家互联网企业,在入职当天公司也为他办理了入职和签订了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一些文件。在签订文件前,小李也上网查找了一些资料,在签订过程中也是仔仔细细地把劳动合同内的内容看了一遍,遂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实习期间包括转正后的大半年后都相安无事。但随着公司效益不好,每天要求员工加班不说,还拖发工资。小李忍耐了几个月实在无法忍受后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并要求发放拖欠的工资,但公司并没有同意,并给出的回答是:“劳动合同内有规定,必须干满一年方能提出离职,否则就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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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记得有这一条规定,但在签订的时候自认为自己能够待满一年。但不曾料到公司会拖欠工资。但小李也拿出劳动合同与人事交谈,说:上面清楚地写到每月××号发放工资,可是公司都连着一两个月不发工资了。请问这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呢?

小李是彻底和公司闹翻了,坚定要离职,但一方面担心自己钱要不来,很有可能还会赔偿违约金。针对这种情况,小李找到了我们,希望我们能给他一套解决方案。其实,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注意规避劳动合同的风险。

像有些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其固定期限一项是空的,在员工没有就此项详细了解的话,盲目就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极有可能为日后埋下隐患的。其实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服务10年的员工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超过1年的,视为长期合同等等。

其实,劳动合同中的风险提示远不止“固定期限”这一项。如果想了解更多劳动合同中风险,不妨通过法律咨询的方式或者每周三十一点半准时关注我们的直播(知乎),在直播间内会有你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