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海发布、宁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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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

镇海、宁海两地发布通知,

176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

(文末有暂停销售的176种药品目录)

镇海

1月18日,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镇海区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等疫情防控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原上报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676种目录内的药品进行调整,目录内176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目录内其余500种药品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登记上报至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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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

关于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
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1年1月19日上午8:00开始,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对咳嗽类药品实行购买实名登记管理,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原上报浙江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目录内的676种药品进行调整,目录内176种发热类药品停止销售,目录内其余500种药品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二、对暂停销售的176种发热类药品立即下架撤柜,盘存登记封存。

三、全县各零售药店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四、广大市民保持理性,不盲目囤药,自觉配合零售药店做好发热类药品暂停销售、实名登记购买、亮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如发现零售药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可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

宁海县疫情防控办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海县医保局

2021年1月18日

暂停销售的176种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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