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建设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大厦项目,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7亿元,贷款期限10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在上述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为建设公司总部大厦项目,公司向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7亿元,贷款期限10年,贷款资金仅用于公司总部大厦建设。此次固定资产贷款需以公司自有资产为前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签署相关贷款抵押合同。公司近日完成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和移交手续。

二、抵押情况

1、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签署了《光峰科技总部大厦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1)主债权:贷款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贷款期限共计10年。

(2)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人民币柒亿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团支付的其他款项、银团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3)抵押物: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总部基地DY-02街坊石鼓路与仙洞路交汇处西北角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4)抵押物评估价值:人民币326,220,000元

2、抵押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合同,公司近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并完成了移交手续。

(1)证明权利或事项:抵押权

(2)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义务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坐落: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总部基地DY-02街坊石鼓路与仙洞路交汇处西北角

(5)不动产单元号:440305001002GB00174W00000000

(6)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80972号

(7)抵押方式:一般抵押

(8)担保债权数额:人民币700,000,00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申请抵押贷款,为公司总部大厦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