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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推动选举 中央政府非常有诚意

针对特区政府早前要求全体现职公务员4周内“一次过”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林郑月娥今日(19日)在参加行政会议前表示,要求公务员宣誓是入职时应有的理念,当然要支持特区及特区政府,支持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因此宣誓及签署声明并非额外要求,而是理所当然,展示出公务员明白公众对他们有期望。4000多名去年7月1日新入职的公务员,均乐意签署。林郑月娥又说,看不到宣誓或签署声明会影响同事士气,亦看不到这与公务员士气有直接关系。如果部分公务员或工会对此有意见,相信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乐意进行沟通。

曾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的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日前接受《香港01》专访时表示,《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均清楚列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并由中央政府任命,“若明天宣布特首改由协商产生,英国人不能说我们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亦不需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释法”。他又强调,香港的民主并非主权性民主,要认清香港的民主有别于任何主权国家的民主,只能与地方政府相比。

对此,有记者提问林郑月娥这是否是政制上“开倒车”,林郑月娥强调,中央政府自回归以来,都是非常有诚意在香港推动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对推动第45条,按实际情况、循序渐进达至普选的诚意,是路人皆见的。但发生什么事?是实际上有部分香港人士阻止民主进程,过了几年,香港出现令人担忧的情况,这些都与订立香港国安法的原因同出一辙。当社会出现很高风险,危害到国家安全,影响“一国两制”的落实,中央采取行动亦可以理解,特区政府会配合安排。

根据基本法第45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这样一条规定本非常明确,香港特区政府也于2015年4月22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功能界别选举产生1200人,然后再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最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然而,2015年6月18日该草案在香港特区立法会上表决未获通过。

然而以戴耀廷等反中乱港分子为代表的人士认为,“公民提名”与“政党提名”应当纳入提名机制内,与“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存;但时任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等人则认为,第45条规定的提名方式已经非常明确,即仅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名香港行政长官候选人。

如果说彼时还存“让子弹飞”之心,那么时至今日,不难看出以所谓“公民投票”为幌子裹挟民意的戴耀庭之流,背后打的是什么算盘:如《人民锐评》所言,即利用选举夺取管治权,进而把香港变成针对国家的“颜色革命”和渗透颠覆活动的基地。一系列行径,已经严重背弃了选举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严重挑战,是对香港民主选举制度的干扰和破坏,也是对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挑衅。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是香港选举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底线。香港的选举,绝不能成为“揽炒派”的舞台,绝不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工具。对于那些企图操控选举,甚至勾结外部势力干预选举的反中乱港分子,除了依法严厉打击,也要在制度上全面筑牢屏障,不给反中乱港者窃取特别行政区管治权以可趁之机。

特区政府支持中央反制英国BNO新方案

林郑月娥今日(19日)亦表示,1997年前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清楚说明BNO是旅游证件,并非国籍证明,如果英方单方要修改有关定义,而损害到中方利益,特区政府会支持中央政府任何形式的反制措施,但现时未有细节可公布。

本月31日,英国政府将开始接受港人申请BNO留英计划“5+1”方案,BNO持有人及其受养人在英国工作或读书满5年后,再逗留1年即可申请入籍,成为英国公民。针对英国单方面改变BNO性质的政治操弄,外交部此前已多次表示,中方将考虑不承认英国BNO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接受《香港01》采访时也表示,中英双方于1984年12月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备忘录,当中英方承诺香港回归后,港人可使用英国签发的护照,但不赋予居留权。英国最新推出的BNO新政策违反备忘录,但英方无任何辩解,让人质疑其动机有问题。

梁振英说,过了40多年,英国在所谓英国国籍问题上的反复、玩的把戏,BNO政策改变不是第一次。英国透过BNO新方案给予港人地位,日后亦可随时改变。英国人一样有一日可以将你踢出去,这是英国国籍法一直以来的特征。它不断修改,有时把圈划大,有时划细,当它把圈划细的时候,将一些原本已属于它本国公民的人的应有权利划出去。

“英国绝对是为了自己好处,而且心存不轨,为了destabilize(动摇)香港。”梁振英认为,反制措施应针对持BNO人士,不会影响其他外国国籍,“既然想用英国人的新政策,先不论有无违反两国协议,你就走吧,留返香港身份证做什么?”他强调,社会不能不断承担对已离港人士的义务。

而现在那些跃跃欲试想要入英国籍的人究竟过得好不好?那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有窜英“黄丝”在社交平台贴文,“跪求一份工作”,又说自己在香港一向做跟车同仓务,来到英国就不会“拣饮择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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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大公网)

而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英国去年第三季度失业人口约为150万,是2016年11月以来最高水平。英国《金融时报》认为,2021年,英国将是世界上经济复苏速度最慢的国家之一;经合组织则评估,到2021年底,英国经济总量将比疫情暴发前的水平大约缩减6.4%。难怪有网友评价道:“点相信自己在英国可以有比香港更好嘅生活?”

黄之锋父母兄弟已离港赴澳

据香港《星岛日报》消息,乱港分子、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其父母及胞弟日前已离开香港,前往澳洲。而黄本人因2019年6月包围警总被判“煽动”及“组织”非法集结罪成,目前在石壁监狱服刑。

黄之锋家人离港并非无迹可寻。去年11月,黄父黄伟明就将持有13年的位于香港海怡半岛的房子以低于市价一成的价格卖出,据市场代理透露,这套房实用面积约633平方呎(英寸),由黄伟明持有,于2007年12月以415万港元购入。原本叫价1050万港元,受市场行情和疫情影响,挂出后看房的人并不多,最终多番减价,共累计减70万港元,以980万港元易手。去年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前的6月28日,黄之锋及其父母就被曝趁夜色搬离此屋。

海怡半岛(资料图)

许智峰区议员办事处正式终止运作

而去年底在保释期间弃保潜逃的“揽炒”派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亦是中西区区议员。今日他在社交网站自曝,本月中他的中环区议员办事处正式终止运作。此前,民政事务局已于上月16日宣布,暂停发放其在12月3日或之后酬金、津贴和开支偿还款额,以确保有关安排符合指引及公款得以妥善运用。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早前亦称,仍未接获许智峰的辞职申请,但根据《区议会条例》,区议员若连续4个月无出席会议,即丧失议员资格,并不可申报有关议员办事处的营运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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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媒报道,香港区议员月薪达35070港元,每月杂项开支津贴有7940港元,以及每年享有营运开支偿还款额逾55万港元、每年医疗津贴逾3.5万港元等。有4案9控罪在身的许智峰“着草”之后,当然不能再领这份“人工”。而其毫不负责的潜逃行为,更是辜负选民期望,难怪有网友看到其办事处正式终止运作的消息后拍手称快,说“抵你有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