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助产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自治区首批“应急助产机构”。
《通知》指出,结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和助产机构实际,先行确定了74家医疗机构作为首批“应急助产机构”,其中鄂尔多斯市有9家,用于承接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
来 源: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 辑:李林娥
审 核:李臻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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