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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男,壮族,34岁,生于1986年01月13日,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一级警司,现任宁明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兼宁明县公安局海渊派出所副所长。2020年以来,在宁明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该同志坚持履行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县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狠抓队伍建设,全力协助各办案部门开展侦查破案,充分发挥网安技术对侦破各类案件的支撑作用,参与破获刑事案件125起,逮捕犯罪嫌疑人97人,抓获网上逃犯18人,其中命案积案10年以上网逃6人。追回被盗抢物品20余件,推送涉毒人员名单800余名。

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顶梁柱”作用

图为刘超(左二)带领民警在南宁市邕武路一出租屋内抓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陈某

刘超同志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抓教育、促养成,认真组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队伍实际,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民警的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纪律作风更加严明,联系群众更加密切,能力素质更加过硬,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刻苦钻研业务,着力提高破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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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超(左一)带领民警到柳州市将涉嫌诈骗的李某军抓获归案

刘超同志通过发挥了网安、情报技术手段平台优势,认真分析研判各类案件,抓获了大量犯罪嫌疑人,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发挥网安职能功能,分析提供出大量的案件线索,为各个警种部门破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成功协助刑侦部门缴获枪支10余支,参与破获刑事案件125起,抓获嫌疑人97人,结合“亮剑2020•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协助治安部门打击赌博及走私案23起,抓获41人。向禁毒部门推送案件线索200多条,参与破获毒品案件29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起,一般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移送起诉54人。与广东、江苏等地联手破获毒品案件6起,抓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7人,缴获毒品海洛因8653克。

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创佳绩

疫情期间刘超同志严格落实全天候值班备勤制度,不间断开展互联网信息巡查,认真梳理网上维稳形势,仔细排查各个敏感节点网上安保维稳敏感点、风险点,全力维护网上政治安全。今年疫情期间刘超带领网安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组织查处涉及防控疫情的违法案件7起,其中散布疫情不实信息、谣言2起,查处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4起,阻碍执行职务1起。带队处置涉疫案(事)件10余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守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并通过不间断开展互联网信息巡查,认真梳理网上维稳形势,为2020年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国东盟“两会”顺利召开做好网上安保维稳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目前宁明网安部门全市绩效分数排名名列前茅。

图为刘超(左)深入村屯群众家中摸排案件线索

刘超同志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安工作中,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中率先冲锋陷阵,秉持着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坚决做到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坚决做到首战用我、用我必胜,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攻坚战,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展现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精神风貌。

编 辑:黄莉萍

初 核:邓 晰

终 审:凌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