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1503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立案受理周从德申请执行朱占鹏、周崇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希望知悉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向本院提供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悬赏金。现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占鹏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62年6月27日

民族:汉族

籍贯: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

住址:宜宾市南溪区汪家镇合村4组34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512528196206275775

执行标的:赔偿金170000元

执行案号:(2020)川1503执680号

悬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悬赏事项: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朱占鹏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自愿将向举报人按照提供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0831-3277083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悬赏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六)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近亲属的;

(七)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

(八)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九)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川1503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立案受理钟江付申请执行宜宾市飞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谢正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希望知悉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向本院提供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悬赏金。现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谢正全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70年8月10日

民族:汉族

籍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

住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民权街18号6单元18号。

公民身份号码:512501197008101250

执行标的:标的金额211095.1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

执行案号:(2017)川1503执1119号

悬赏

悬赏事项: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谢正全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法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实现后,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悬赏金20000元。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全案执行完毕为止。

本院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0831-3327988、17711216783。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悬赏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获取悬赏奖励的;

(六)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来源: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