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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书

怀化新闻网讯 (通讯员 瞿赞锋) 近日,洪江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怀化市新晃县,对一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某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洪江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2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1月9日,原告向洪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李某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但是被执行人既没有按时申报财产,也没有还款意图。同时,据执行法官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在案件生效后,被其他法院执行了一笔14万元的欠款。鉴于被执行人这一系列行为,洪江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新年新征程,洪江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2021年执行工作起好步、开好局。